宪法
宪法是美国的最高法律,是我们民主制度的基本宪章。律师作为法律和民主制度的维护者,必须对法院阐述的宪法基本原则有深刻理解。对宪法的透彻理解对于那些对法律史、政治理论或法理学感兴趣的学生来说尤其重要;希望从事刑法、公共利益法、政府或政治方面职业的学生;以及希望在法学院毕业后寻求司法文书工作或后来寻求法官职位的学生。对宪法特别感兴趣的学生,除了第一年的必修课程外,可以考虑这些宪法课程。
课程
- B713:行政法
- B634:先进宪法
- B570:针对外国律师的美国宪法
- B634:先进的宪法:与新闻界有关的问题
- B659:美国法律史
- B760:宪法历史讨论会
- B668:宪法II
- 刑事诉讼程序:审判
- B601:刑事程序:调查
- B733:联邦司法权
- B592:法律与政治理论:制度分析与发展
- 法律和宗教
- B519:州宪法
- 美国法律史研讨会
- L799:宪法研讨会
- L736:宪法研讨会:国会、总统和法院
- L799:宪法研讨会:法院、民主进程和人民
- L799:宪法研讨会:第一修正案
- L799:宪法研讨会:性、生殖和宪法
- L797:法学研讨会
- L639:最高法院作为一个机构的研讨会
- L714:司法行为研讨会
学生活动
学生可参加下列组织,以配合宪制课程的学习:
教师
- 小阿尔弗雷德·c·阿曼
- Jeannine贝尔
- 丹Conkle
- 史蒂夫·康拉德
- 保罗•克雷格
- Luis Fuentes-Rohwer
- 唐纳德Gjerdingen
- 约瑟夫霍夫曼
- 费萨尔Istrabadi
- 黎明约翰森
- 史蒂夫•桑德斯
- 瑞恩•斯科特
- 大卫·威廉姆斯
- 苏珊•威廉姆斯
- 伊丽莎白Zoll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