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如成绩为未完成(I),则不得第二次报读该课程,但应在完成所有课程要求后,与导师安排将未完成(I)改为字母成绩。
不完整的移除
方法。不完全等级可以被删除(A)由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程的学生和教师向注册主任办公室发送适当的不完全等级删除请求,或(b)由学生所在学校的院长授权将不完全等级更改为W。(1963年2月19日教职工会议)
的过程。记录老师可以通过删除不完整电子等级变更(eGrade Change)申请,位于教师中心的教师信息栏一个。国际单位。在“One”中输入“eGrade Change”,定位“eGrade Change”链接。IU搜索字段,单击“enter”。如果记录讲师不可用,部门的授权管理员可以提交eGC请求。(请致电[812]855-6758与注册主任办公室联系,以寻求有关eGrade变更行政提交的协助。)
限制。删除不完整成绩的时间是自记录之日起一个日历年,除非学生所在学院或学校的院长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授权调整这段时间。通过分配不完全,教师含蓄地授权并要求在适当的时间段结束时将“I”更改为“F”,如果该教师没有采取其他行动删除“I”。注册主任将在适当的时间段结束时自动将“I”更改为“F”,除非该时间段已被授权调整或自该日期起学生已获得学位。学生和该学生在其课程上收到“不完整”的老师都将被通知这一成绩的变化。(大学教职员委员会,1977年2月8日)
有关不完整(I)成绩的其他信息,包括管理不完整成绩授予的政策,可以在下面找到ACA-67:在大学政策网站上未完成在学术、教师和学生类别中。